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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文明办发出落实“双争”要求 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
2024-12-20 来源: 河北康保融媒体中心A+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省委提出的“我是文明市民、要为城市争光,我是燕赵儿女、要为河北争气”号召,在全县重大文旅活动中,践行《张家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创省级文明县城,有力提升全县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县文明办发出落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争做文明康保人倡议。
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全力维护文明城市形象,为文明县城创建增光添彩是我们每一个城乡居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的一言一行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垃圾入箱、排队乘车、扶老携幼、遵守交规……文明城市就是由这些一点一滴的小文明汇聚而成。每一个康保人都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党员干部做表率,广大群众真参与,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言行,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康保场景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进一步落实“双争”要求,深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推动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为此,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明“双争”学《条例》增自觉
(一)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宣传《张家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叫响“我是文明市民、要为城市争光,我是燕赵儿女、要为河北争气”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扬正气;
(二)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主动进行劝阻、制止、举报;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双争”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二、在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方面讲文明树新风
(一)节约食物,合理消费,遵守用餐礼仪,使用公筷公勺;
(二)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油、气等资源;
(三)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低俗活动,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五)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祭贺事宜;
(六)积极参与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活动。
三、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讲文明树新风
(一)在公共场所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使用低俗语言,不争吵谩骂;
(二)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有序礼让;
(三)开展娱乐、健身、商业宣传等活动,应当合理使用场地、音响器材,不影响他人工作和生活;
(四)观看电影、演出、比赛、展览等活动,服从现场管理,遵守秩序和礼仪,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时控制音量,不影响其他观众;
(五)文明就医,尊重医务人员,遵守正常医疗秩序;
(六)文明旅游,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
(七)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共享单车,不得故意损坏车辆;
(八)妥善处置物品,不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
(九)其他维护公共秩序的文明行为规范。
四、在办网、用网、上网方面讲文明树新风
(一)维护网络安全,遵守网络秩序;
(二)不得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违法信息;
(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四)尊重他人隐私,不得非法公开他人信息;
(五)使用文明语言,拒绝网络暴力;
(六)网络运营者应当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时长、内容及游戏消费等制定具体限制措施;
(七)其他网络文明行为规范。
五、在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方面讲文明树新风
(一)不随意张贴、涂写、刻画,不乱发广告、传单;
(二)分类投放垃圾,不乱扔纸屑、烟蒂、包装袋等废弃物;
(三)文明如厕,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
(四)文明祭祀,不随意焚烧、抛撒、放置丧葬祭奠物品;
(五)不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不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物质;
(六)不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
(七)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公共卫生相关管理措施;
(八)其他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文明行为规范。
六、在文明出行方面讲文明树新风
(一)驾驶机动车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规范,做到依法驾驶、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依次排队、先下后上,不拥挤、争抢座位,主动为需要帮助的乘客让座,不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佩戴头盔,靠右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
(四)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侧路边行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五)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范,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六)其他文明出行行为规范。
七、在家庭文明建设方面
(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爱、互相扶持,自觉履行抚养、赡养、扶养义务;
(二)尊敬长辈,关心照料老年人,给予老年人精神慰藉;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育和约束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
(四)其他家庭文明行为规范。
八、在维护社区管理秩序方面
(一)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
(二)不损坏公用设施,不占用公共区域,不私接管线,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
(三)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通道和他人车位,不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四)从事房屋装修、开展家庭聚会等活动时,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五)在指定的集中充电点为电动车安全充电,不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六)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环境卫生,不干扰他人生活。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免疫、检疫,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鼓励下列文明行为:
(一)见义勇为;
(二)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遗体;
(三)志愿服务;
(四)慈善公益;
(五)社会互助,关爱特殊群体;
(六)其他弘扬社会正气的文明行为。
做文明有礼的康保人,为康保增光添彩,争做贯彻落实《条例》的践行者。大家是文明县城创建的主体,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以良好的市民素养、公共秩序、社会风尚展示康保人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
责任编辑:冯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