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让家庭教育不缺位!

2021-12-06    来源: 张家口文明网A+

  本报记者 田小艳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 民族进步、 社会稳定。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由 “家事” 上升为 “国事”, 引起了广泛关注, 我市各界纷纷点赞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也亮出了自己的看法。

    河北省家庭教育专家、张家口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主任白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是因为核心词“家庭教育”。我们常说: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家庭教育的成败与否,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着我们国家的未来。

  在一片热议中,我特别关注的不是“家庭教育”,而是“促进”这个词。据专家介绍,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阶段,草案最初的名称是《家庭教育法》,二审时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增加了“促进”这两个字。

  我特别查阅了“促进”这个词,它的含义有三:1.促使前进;2.推进,加快;3.推动使向前发展。我觉得,增加的不是一个词,而是一种尊重,一种力量,一种职责。“尊重”是针对家庭教育的私人性和自主性的特点,“力量”是要通过全社会搭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职责”是国家用宣告价值取向和正确理念的方式来引导和规范家长的教育行为。

  《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是用严苛冰冷的惩戒来震慑家长的教育行为,而是用“尊重”去保障,用“力量”去推进,用“职责”去监督。这部有温度和力度的法律,也促进我们家庭教育工作者去思考,去行动,去改变,去提升。在各级政府、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支持下,张家口家庭教育已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家长培训率和家庭教育普及率位居全省前列。一大批有爱心有情怀的家庭教育公益志愿者的角色定位正向着专业化职业化转变。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给了我们极大的信心和动力,家校同心,各界合力,未来可期,相信张家口家庭教育的明天一定会硕果满枝。

   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崔新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法治成果,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作为一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检察官,我深刻感到: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背后,往往存在着父母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教养能力不足等问题,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希望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形成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

   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四级主任科员王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注重发挥妇联独特作用。做好家庭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了妇联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作为法律实施责任主体的地位,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妇联做好家庭教育促进工作的法定责任。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根本任务,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引导父母承担主体责任,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助力孩子全面发展。

   桥西区南菜园小学校长李玉芬:

    《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明确“家庭责任”的同时,对“家校配合”也作出了相关规定,通过立法来促进学校、家庭及全社会更加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把家庭教育变成了国家的大事,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必将有力促进家校合力,共同育人。

  作为一名校长,首先应该做的是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工作计划,对教师进行培训,让老师们在学习法规用好法规的同时,更应该带着自己的爱心和责任心去工作,与家长同心协力关爱培养孩子,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好老师。然后是建立家长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法规重点内容,争取家长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给予学校教育最大限度的支持。让家长明白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承担着教育孩子的主体责任,一旦在家庭教育中出现违法现象,国家势必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出手干预。由于有的家长陪伴孩子时间少,有的过分溺爱孩子,在学校教育中,我们感到家庭教育存在着“养而不教”和“教而不当”两大薄弱环节,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刚性规定,对父母绝对是一种警醒,相信父母会改变观念并规范自己教育孩子的行为。让我们家校携手,为孩子们的幸福成长助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张家口市幼儿园园长苏洁: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明确了家庭教育有法可依,把家庭教育从“家事”变成“国事”,是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意义深远。

  家长是儿童成长的第一位“老师”,家长要了解儿童心理和生理发展的特点,遵循儿童的成长规律,支持儿童的健康发展,树立培养健康儿童的责任感。同时父母的亲子陪伴和言传身教,特别是在幼儿阶段,极其重要。要能够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儿童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幼儿园作为第一个“介入”家庭教育的教育机构,是对家庭教育的引导和参与。幼儿教师要学好《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刻了解家庭教育在幼儿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加强幼儿园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我们要建立有效的家园协同育人机制,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相互参与。通过家长学校、专题讲座、校园开放日等多种手段,进行线上线下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同时面向社会,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帮助家长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化解家长教育焦虑,为家长提供指导性意见,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把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为幼儿成长打下良好基础, 培养下一代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责任编辑:苑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