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
市城管部门:向市容市貌乱象“亮剑”
2017-04-19 来源: A+
“您好,这里不允许摆摊,请尽快撤离。”4月16日晚8时,在武城街小河套街口,桥西区武城街城管执法队员夜间巡查劝退占道经营摊点。随着中心城区环境容貌整治行动的开展,从4月中旬起,我市城管部门向市容市貌乱象“亮剑”,全面启动市容秩序环境容貌整治行动,不断优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营造“干净、整齐、有序”的城市环境容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针对市容市貌突出问题,城管部门首先攻克治理的是占道经营。对自行车维修点、修鞋、修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摊点,按照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原则,实施统一规划、布点和审批;水果摊、书报摊、冷饮摊、早点摊、熟食摊等其他摊点退入室内或固定场所内,不得露天经营;对早点摊的作业地点和经营时间进行管理,严禁占路经营且经营时间不得超过早上9点;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准设置食品摊点;取缔占用城市便道、广场、绿地摆设娱乐设施的行为;对主次干道、广场等重点部位和市场周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对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等行为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规范治理,让沿街门店“靓”起来。对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店外堆物、玻璃橱窗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货物杂物、广告牌匾污浊破损、乱设占路灯箱广告、乱挂条幅、摆放宣传促销设施等问题进行清理和取缔;对沿街散发商品促销广告的行为进行制止。督导检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引导摊贩“进场”“进亭”经营,治理临时集贸市场。合理设置早夜市,规范管理市场秩序,对摊位乱摆、拥堵道路、卫生秩序脏乱的早夜市进行取缔,市场管理单位、经营主体和经营个体必须严格按照开闭市时间、卫生管理责任、市场经营范围、划定摊位等规定经营;对固定集贸市场出入口周边摊贩进行疏导和清理,要求摊贩进场经营,杜绝外溢。对经批准的露天集贸市场内经营摊点规划管理,分类制作经营棚亭,引导商贩进亭经营,改善现有市场经营环境。对未经批准自发形成的临时占路市场进行疏导清理,引导商贩进场经营,清理以路为市的露天经营行为。
倡导推行文明养犬。加强非遛犬时段宣传管理,引导市民牵绳遛犬,防止发生犬只随意便溺等不文明现象;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引导市民转变观念,从源头上遏制狗患。
同时,各城管部门将规范志愿者管理,提高履职意识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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