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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农村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二合一”
2016-10-17 来源: 张家口文明网A+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 从2017年1月1日起, 全市将整合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统一覆盖范围、 统一筹资政策、 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标志着 “医保二保合一”时代到来。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含三部分内容,即针对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针对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针对城镇职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三类保险制度实现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是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保合一”, 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持有张家口市居住证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当年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救助人员 (包括:城乡居民中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在参保时全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再到户籍所在地县、区的民政、残联部门及离休干部生前所在单位的同级老干部管理机构申领财政补助。
城乡居民需办理登记和缴费完成参保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城乡居民应提供户口簿 (居住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分别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居委会 (社区)、 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到其居住证所在地居委会(社区)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在校学生参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缴费方式为,城镇居民凭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卡到指定的银行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农村居民缴费由村委会负责,统一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当年不再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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