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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养犬注意事项

2021-05-14    来源: 张家口新闻网A+

  ●养犬数量有限制吗?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独立居住的住户,每户限养犬一只。

  ●何时办理犬牌犬证?

  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犬只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犬牌。注册有效期为一年,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养犬信息复核。

  ●如何办理犬牌犬证?

  关注“文明养犬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功能栏“养犬登记”—“犬证申办”—“在线申请”,个人养犬办牌的需要提交养犬人信息、犬只信息、居住地信息,上传免疫证、户口本(居住证)、房本(租房合同)、犬只近期照片、养犬人照片,等待辖区公安机关审核,收到审核通过提醒后(手机短信提醒、公众号提醒),到派出所交费,待领取犬牌犬证或快递邮寄犬主。

  ●每天什么时间可以遛犬?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遛犬时间为:晚上9:00至次日早上7:00。

  4月1日至10月31日遛犬时间为:晚上10:00至次日早上6:00。

  ●携犬出户应注意什么?

  携犬出户的,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佩戴犬牌、束犬链(长度不超过2米)、戴嘴套;同时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携犬出户应当自带清理粪便的洁具,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饲养犬只应注意哪些内容?

  (一)饲养犬只不得妨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二)禁止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三)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广场、公园以及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划定的犬只禁入的区域或者场所(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犬只除外)。

  (四)不得虐待、遗弃犬只;犬只死亡的,养犬人不得随意丢弃,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犬主对犬只实施绝育,凭犬只绝育证明,减半收取管理服务费用。

  (五)从事经营犬只诊疗、寄养、美容等经营性活动的,经营者除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犬只扰民,破坏环境卫生。

  (六)主城区内不得从事犬类经营性养殖活动。  冀泽民 整理

责任编辑:孙继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