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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机动车污染守护“冬奥蓝”

2021-11-11    来源: 张家口文明网A+

  本报记者 阴英 通讯员 郭静娴

    机动车污染是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和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 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越来越受重视。 近年来, 我市坚持源头防治、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区域协同共同防治的原则, 推进法治思维, 明确责任义务, 规范制度措施, 不断深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统筹油、 路、 车治理,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助力 “绿色冬奥” 奠定坚实基础。

  举措1

  强化新车达标排放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指导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落实国家、省机动车排放准入要求,对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新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指导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车辆生产、销售企业台账,强化新生产、销售车辆环保一致性抽查, 严把准入关, 符合国家、省准入标准。

  举措2

  强化柴油车管控治理

    我市强化生态环境、 公安、 交通运输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依托治超点、 执法点设置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点进行常态化路检路查,加大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货车的抽测和查处力度, 对全市重型柴油车和外埠入境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实行严格管理。 2017年以来, 我市共检测重型柴油车共计1124177辆次,依法处罚超标车3378辆次, 共计罚款40.27万元, 有效杜绝了超标车上路行驶, 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 由公安部门结合我市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依法依规进一步完善了主城区的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禁限行通告。

  举措3

  “天地车人”一体化多方位监控

    推进 “天地车人”一体化排放监控系统建设, 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实现对超标排放车辆全链条环境监管。在跨省界和主要运输通道建设完成的固定式机动车垂直遥感监测系统,结合各县区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将进一步完善跨省界和主要运输通道机动车自动化监控网络, 扩大了非现场执法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柴油货车监管能力。

  举措4

  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专项检查, 做到排查一台,登记一台。按照 《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办法 (试行)》,组织各县区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管控措施,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内使用机械进行监督抽查,共出动人员618人次,检查机械使用单位和施工工地578余家次, 检查机械962台。

  举措5

  落实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市生态环保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制度和维修服务质量保证工作制度落实。指导各排放检验机构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向公众公示了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41家具备资质的汽车排放性能 (维修)站名单,便于车辆所有人选择。建立了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间检测、维修维护信息共享,逐步完善对机动车排放年度检验不达标车辆进行有效维修形成闭环式管理。

责任编辑:苑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