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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至10月31日电动自行车集中办理免费上牌
2022-04-21 来源: 张家口新闻网A+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 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我市也将于5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自11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同时,为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了第一批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40家, 市民可到这些服务网点免费登记上牌。
据了解,40家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网点主城区有20家,其他县区20家。 市民可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上牌,还可到位于桥西区明德南69号的人保桥西支行公司、 桥东区工业街惠安苑底商张家口雅迪电动车工业街店、 经开区纬三路凤凰城底商主城区张家口踏浪电动车店等服务网点登记上牌。 其他县区市民可到当地指定的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 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收费, 可先从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 “河北交警微发布”自主备案,再线下到交管部门指定的登记服务网点查验车辆、领取号牌,号牌按先后顺序依次发放,不能随意选取,也不实行随机选号。
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需准备以上材料进行登记上牌。若丢失发票或从未开具过发票、 收据等情况,在办理登记时,采取个人承诺等方式解决。
市民办理登记上牌时, 将核验登记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等,以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信息, 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 单位或个人自用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绿色正式号牌,快递外卖、 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发放黄色正式号牌。
责任编辑:苑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