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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颁布五条措施精准优化营商环境

2022-06-22    来源: 张家口新闻网A+

  近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 《城管执法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五条措施》,精准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稳定经济大盘,自6月8日起施行,暂行一年。

  行政执法处罚方面,实施 “慎罚款、 轻微免、 低限罚、 可缓交” 措施。 在城市管理中,对违法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反市容市貌相关法律法规, 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持续推进“721”工作法, 对行政相对人多提醒、 勤告知、 常服务, 除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外,即使实施行政处罚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低限处罚。法人或自然人缴纳罚款确有困难并能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 可以延迟6个月缓缴。

  建设行业管理方面,实施 “及时改、 慎停工”措施。在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堆砌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对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 的纳入 “白名单” 台账不予巡查。不涉及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房地产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城市更新项目,加强服务管理,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的,一律不采取停止运输、停止施工等措施,更多地指导项目责任主体加强整改。

  “水气热”报装缴费方面,实施 “优服务、不停供”措施。优化城镇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流程, 通水、 通气报装不超过4个工作日,城镇用热报装不超过7个工作日。集中地点实现 “一站式” 办理, 在 “河北政务服务系统”开设入口,实现网上申报,推动报装业务线上线下通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 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 政策,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经协商最长可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维护市场主体正常运转方面,实施“化债务、保运转”措施。针对我市引进的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保障企业,积极协助企业处理化解债务, 努力促进市政公用、环卫等设施管理单位的作业经费及时到位, 协调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各级财政资金正常拨付,确保项目安全、有效运营。

  防范重大风险、纾解企业主体情绪、 完善政策法规方面,实施 “办结案、必回访”措施。改变以往 “一罚了之”的管理模式,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件审结后第一时间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与案件当事人直接沟通,倾听意见建议,有效避免行政相对人被处罚后负面情绪蔓延和矛盾滋生,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的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树牢政府执法公信力、亲和力。

责任编辑:苑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