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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老套路“升级换代”了
2022-07-05 来源: 张家口新闻网A+
冒充公检法实施电信诈骗原本很老套,但不法分子却搭起“科技便车”,不仅可以利用木马程序监控受骗者手机,还能够直接影响或控制银行转账短信的传输路径,致使很多老年人账户被“洗劫一空”仍难察觉。面对“升级换代”的骗局,我市王女士就稀里糊涂地“中招”,被骗144000元。
和“杨警官”视频通话
5月14日中午,正在午休的王女士突然被电话铃声惊醒。接通后,传来一个操着北京口音的男子的声音。对方自称是北京大兴区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告知王女士曾于今年3月28日在大兴区办理过一张电话卡,随后这张电话卡持有人经常发表涉诈言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仅王女士名下现有电话卡将被禁用,她还可能因涉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
起初,王女士还将信将疑,但一番思索后,她并不确定不法分子是否利用她的个人信息购买了电话卡,使她成为了“帮凶”。情急之下,王女士连忙向对方解释,并向其求助。这名“好心”的工作人员说,只能帮她转接到大兴区属地派出所。
接通后, 一名杨姓警官接待了王女士。大致了解情况后,“杨警官”声称查询警务系统显示,王女士不仅经常发表涉诈言论,而且在大兴区某银行还办理过一张银行卡。 这张银行卡有多笔涉诈资金往来,已确定参与到“洗钱”犯罪活动中。警方只相信证据,王女士需积极配合调查,并要先下载一款并不常用的聊天软件。下载成功后,“杨警官”与王女士进行了视频通话。对方身着警服,说她现在使用的手机及手机卡均被警方锁定, 即将停止服务,要求她新购买一部手机,并办理一张新电话卡,以方便联系。
卡内存款不翼而飞
此时王女士已深陷其中,对“杨警官”的话言听计从。5月15日,二人再次取得联系。“杨警官”又提出要求,让王女士再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存入3万元作为保证金。随后,对方又以“自证清白”为由,要求王女士找亲朋好友继续向卡内汇钱。此时,银行卡内已陆续存入144000元。
王女士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有所耳闻,但她自觉对方虽知道卡内金额,但并不知道取款密码,即便热心助人的“杨警官”是骗子,也无法进行盗取。然而,王女士低估了“杨警官”的手段。随后的两天里,她的手机频繁收到银行卡所在行的短信通知。王女士以为是新卡开通后银行推送的各种服务,并未在意。直至5月18日,她点开短信竟发现全是验证码,而“杨警官”又突然失联,于是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她立即查询,卡内144000元早已不翼而飞。王女士这才大呼上当,立即报警求助。
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受理此案后,在向王女士了解案情时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在“杨警官”的诱导下,她曾在新手机上安装了一款软件,并开启了屏幕共享功能。
参与办案的桥东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民警殷政伟说:“共享屏幕的实质就是把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和对方同步,弹窗显示的短信、微信内容,以及输入网银密码等操作,都能被对方一览无遗。而在骗子指示下安装的那款看似正规的APP软件,其实是一种木马病毒,具有拦截并获取对方手机通讯录、通话记录及银行卡转账短信提醒等功能,让骗子在进行转账时,受骗者无法及时察觉。”
驱车1600公里“猎狐”
掌握了基本的作案手段后,桥东分局刑侦大队继续深挖线索,研判分析,在查找骗款流向时,发现江西省南昌市的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进行上网追逃。民警经大量调查取证,掌握了陈某在南昌市的活动轨迹后,殷政伟和两名同事组成的专案组于5月26日连夜驱车1600余公里赶赴南昌市。次日12时,专案组抵达后并未做任何休整,在属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展开行动,最终将在红谷滩区某写字楼内正在上班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当场缴获涉案手机1部,银行卡3张。
经审讯,自认为诈骗手法天衣无缝的陈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对冒充民警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殷政伟说,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大众的防范意识不断增强,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也在不断“升级”。例如本案中陈某冒充 “公检法”人员进行诈骗,以“配合警方调查”的名义要求受骗者缴纳所谓的“保证金”等,这些都并不新鲜。以往的骗子都是“见光死”,只敢给受骗者打电话,发信息。但如今借助日益发达的网络技术,骗子敢跟对方“见面”了。只不过这场见面是“网聊”,并非现场近距离地面对面,而且还需要一番伪装,但不得不说很多防范意识薄弱的老年人看到骗子身着警服后,就信以为真了。此外,而今很多高科技被骗子所利用,成为他们实施诈骗的 “利器”,确实让陷入其中的很多受骗者难以招架。
殷政伟提醒,公检法机关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办案,也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或“保证金”。一旦对方通话中出现涉嫌犯罪、洗钱、走私、贩毒、身份被冒用等关键词时,而且又很“关注”你的财产情况时,就可以断定对方正在实施电信诈骗,切莫按照他们的指示,安装用途不明的App软件、登录指定的网站填写信息、扫描陌生的二维码或是提供短信验证码等,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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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示养老诈骗的常见手段,其中一件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养老抚恤金”案,同样值得警惕。
2016年3月, 夏某指使董某松通过互联网购买老年人个人信息98000余条。获取个人信息后,夏某指使其雇佣的董某松、刘某慧、孙某旭、高某、郭某峰、闫某风等人,分工负责,冒充国家扶贫办、药监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给老年人打电话,了解其身体、家庭、收入情况,逐步取得其信任,再以帮助办理“养老抚恤金”“慢性病补贴”“扶贫款”等虚假名目,收取材料费、保证金、异地转让金等费用,骗取老年人钱财。至2019年7月案发,夏某等人共骗得41名老年人人民币共计498万余元。诈骗所得被夏某用于发放员工工资、个人挥霍等。
2020年6月28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对夏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十万元。董某松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判决后被告人均未上诉, 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苑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