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春节期间主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

2018-02-01    来源: A+

  春节临近,为确保市民安全和谐度过佳节,我市主城区将继续对烟花爆竹采取禁限放措施。

  根据规定,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范围内的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以及赐儿山、大境门、水母宫、龙泉广场景区为禁限放区域。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要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主城区范围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其他时间全部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大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责令禁止燃放,并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