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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4-09    来源: 张家口日报A+

  1.宣化区水务局局长张国斌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2017年9月14日,宣化区水务局用公款购买剑南春白酒12瓶,共3456元,用于公务接待。张国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察北管理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原副主任郭普等人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的问题。2015年11月,察北管理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原副主任郭普、沙沟镇原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张玉彪、沙沟镇农经会计吴首东、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出纳尤丽花借赴海口参加培训之机,公款游览观光。郭普、张玉彪、吴首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尤丽花(非中共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涿鹿县五堡中心卫生院院长王海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到2015年,王海斌违规向该院职工发放值班补助、误餐补助共计47300元。王海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张北县小二台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冯忠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12月,经冯忠安排,小二台镇中心小学违规为全校教职员工发放大米、肉等福利共计43710元。冯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孙继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