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

市司法局多措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2017-07-31    来源: A+

 近年来,市司法局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夯实法律援助基础保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多措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夯实法律援助基础保障
  2013年底,我市以怀安县为突破口,建设临街一层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县政府为法律援助中心增加至7个编制,专门为法律援助列入预算7万元,市司法局鼓励支持3万元。2016年,市司法局把法律援助督查整改作为解决法律援助发展突出问题的关键抓手,围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转发专项整改文件的基础上,拟定三大项7小项调研督导提纲,从8月份开始对全市各县区进行了四轮督导检查,推动整改。
  目前,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均达到3人以上,下花园区、宣化区、怀来县、怀安县、康保县、赤城县、尚义县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迁入了新址,阳原县完成了由差额拨款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转变,桥西区、张北县、蔚县、尚义县和塞北管理区突破零预算。

  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
  率先将法律援助困难标准放宽到低收入标准。2016年4月,明确将市司法局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从全省统一的低保标准的1.5倍(630元),放宽到低收入家庭标准(718元)。
  出台五类法律援助案件指引。参照北京市海淀区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等内容,先后出台了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非诉案件五类法律援助案件指引,有效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从接待受理、审批指派、承办归档、监督评估和发放补贴工作。
  推动“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2016年10月在全省率先开通“张家口市法律援助”官方微信,微信已接待咨询2000多人次,回复信息千余条,关注人数超过1万人。与“百度外卖”合作,在外卖餐垫上印制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向市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高标准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4年,市司法局在市区繁华街道临街一层位置,建成全省第二家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接待大厅、私密接待室、心理疏导室等。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由4名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实行24小时咨询服务(8小时外转人工服务)。
  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实现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我市13个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家属接待日期间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在犯罪嫌疑人监舍和审讯提审室悬挂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条件和受理机构的宣传板。
  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2015年底前,各县区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在工、青、妇、残、民政、武装部、大专院校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87个,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41个,依托农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4773个,形成了以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触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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